校园快讯

遂宁市第四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
时间:2025-02-25 浏览次数:1633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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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同学、家长们:

教育是民族振兴、社会进步的基石,为了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公平地接受优质教育,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,国家及各级政府、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。这份告知书涵盖了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,全方位、多层次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与帮助。希望通过这份告知书,能让您和孩子全面了解学校相关政策,在求学路上感受到温暖与关怀,放心追逐梦想。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项目(义务教育“三免一补”政策)汇总如下:

一、“三免”

(一)三免:学生免学杂费、免教科书费、免作业本费。

(二)申请方式:不申请,学校在开校时,直接按政策免收费用。

(三)办理方式:学杂费免收,教科书和作业本免费提供。

二、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

(一)资助对象:具有正式注册我校学籍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脱贫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),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),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,突发严重困难学生,城乡低保学生,特困救助学生,孤儿学生,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,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,事实无人抚养儿童,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,低保边缘家庭学生,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,烈士子女学生,城镇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。

(二)申请条件: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2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3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学生名下没有房产,学生家中在主城区没有二套以上房产。

(三)资助标准:

1.小学:寄宿生生活补助:1250元/年/生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非寄宿生生活补助:625元/年/生。

2.初中:寄宿生生活补助:1500元/年/生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非寄宿生生活补助:750元/年/生。

(四)资料要求:学生(或家长)提出申请并承诺填写资料真实,家庭经济困难佐证资料等。

(五)资助程序:每学年秋季开学初受理学生申请,学生(或家长)提出申请并承诺填写资料真实

1.填写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》(在班主任处领取);

2.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(户主、学生本人)复印件一份;

3.提供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(社保卡须是四川省内的并务必激活社保功能及金融功能);

4.提供贫困的佐证资料(如监测户贫困库截图、低保证、残疾证、孤儿证件等)→班级组织评议小组评议→班级进行公示→年级组织评议小组评议→年级进行公示→学校组织评审认定→学校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至少为5个工作日)→报市级教育、财政部门审核备案→资金发放(每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)。

(六)申请和发放:

1.每学年秋季开学,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春季学期动态调整;

2.按学期发放。

“国家助学一把伞,贫困学子一片天”,以上资助政策,请各年级广为宣传,做到学生、家长“人人知晓,个个明白”!

遂宁市第四中学校    

2025年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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